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
房地产法律
法规之规定,房产的
继承过户需要经过严谨且周密的程序才得以完成,具体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当业主过世后,其所遗留下来的房产将由所有
法定继承人共同商议并确定出唯一的
房产继承人,而其余人则需放弃对该房产的
继承权利;
紧接着,所有
继承人将携带各自的
身份证明文件、户籍清单、房产所有权证明以及死者的
死亡证明书等资料前往公证机构进行
房产继承公证,以获取相应的公证书;
在获得公证书之后,继承人便可携带继承
房产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前往房管部门提出
房产过户申请。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
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