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安机构在实施
逮捕行动时,须向相应人员展示并颁发逮捕证。
且在执行逮捕后,公安机关需立刻将已被逮捕者移送至监管场所进行拘禁。
如遇无法通知到的特殊情况,亦须在捕获后二十四个小时内,告知该名被逮捕者的亲属。
针对经由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逮捕的涉案人员,公安机关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对其进行审讯。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
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
家属。
第九十四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