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用或收缴居住房屋所需补偿额度的标准问题,应当依照市场
评估价格加以核算。
实际操作中,当面临着房屋需被拆除的境况时,首要任务便是对该房屋本身予以一定的补偿,这也是通过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估值后所定下的价格进行核算,随后再将其乘以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
被征收居住房屋价值的
补偿金额等于被
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征收房屋的面积。
若被征收人能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并迁出,且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以及签约奖励面积之和小于45平方米的部分,则不足部分将按照评估单价的80%给予补贴。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