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形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若公检机关判定需对嫌疑人实施
逮捕措施,则应在其
被拘留的三日内,在特殊情况下,向上呈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如此一来,
拘留期间便可长达三天;
然而,如遇特殊状况,请求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度延长一日乃至四日,拘留时限则有可能延长至七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上呈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请求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度延长一日乃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请求审查批准的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
批准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应依法采取相应的
强制措施。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
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