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
借款人暂时无能力支付所借款项,可与债权方达成双方协议或经过人
民法院裁决后,将所借款项分期偿还给
债权人;
而对于有偿债能力却故意拒绝偿还
债务的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并进行
强制执行。
2.网络借贷存在上
征信以及不上征信两种情况,在还款过程中,应优先偿还那些已经接入征信系统的贷款。
对于此类贷款,其
处理方式与拖
欠信用卡相同,即与相关工作人员协商制定固定的还款计划,确保自身能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对整个协商过程进行录音记录。
3.当与银行及贷款机构
协商还款事宜时,无论对方何时来电,都应该积极接听,并且在其前来拜访时予以接待。
切勿采取不接电话或躲避他人的做法,以免被对方以
涉嫌诈骗罪名报案,从而面临
刑事指控甚至入狱风险。
4.如遇银行及
催收公司催收力度较大的情况,建议保持礼貌且温和的态度,告知对方尽可能避免打扰到自己的家人,更不可使用任何具有恐吓性质的言辞或行为,以免给家人带来不必要的惊吓。
同时,向对方承诺将会逐步偿还所借款项,并全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以便作为日后的
证据保存。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
期限届满前向
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