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债务责任应由
债务人在婚姻关系
存续前自行负责清偿。
然而,若相关债务被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则配偶亦负有相应的还款义务。
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如
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财产已归属各自主张,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果,则由人
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