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定合同时,承诺函仍具备法律效应。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凡
民事法律行为须具备以下四项基本要件:
当事人需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达必须真实无误;
具体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亦不可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如此才可赋予该行为
法律效力。
因此,
承诺书的签署与否并不绝对影响其合法性与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