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承租之厂房遭遇政府
征收拆迁事宜,
承租方有权获取停产停业损失
赔偿及搬迁安置费用等各项赔偿。
在做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层面,针对被征收人所提供的补偿项目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所需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同时,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与奖励措施,以向被征收人提供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对于因征收房屋而引发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其金额将依据房屋被征收前的经济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予以确定。
具体的实施细则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