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
假释通常需首先经过监狱方面严格的评估考评程序,后依据完成的评估结果向人
民法院提交假释建议。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做出最终裁定。
如成功获得假释批准,则监狱会按照既定之期给予犯人释放并发给相应的假释证明文书。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
监狱法》所明确规定,被判无期
徒刑和
有期徒刑的罪犯,若满足法律规定之假释标准,那么监狱应根据评估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
而人民法院接到假释建议书之后,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作出裁决;
若案件情节复杂且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一个月审限。
此外,假释裁定的书面副本还须抄送给当地人民检察院作后续监督管理之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
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