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会被驳回诽谤罪的
起诉请求:
1)
证据不充足的;
2)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的;
3)被告人已经去世的;
4)被告人仍然下落不明的;
5)除了因为
证据不足以继续进行审理程序而决定
撤诉的案件之外,
自诉人在本人要求撤诉之后,再次就相同的事实提起
诉讼的;
6)经过人
民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自诉人对于此项和解结果表示后悔,且仍旧就相同的事实再次发起诉讼的等等。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
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
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
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