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时,需要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首先,申请人需提交符合标准的个人身份照片以及由摄影拍照机构出具的身份证照片拍摄回执单;
其次,申请人必须提供
户籍证明文件——户口簿;
最后,若申请人非本地居民,则需同时提供当地
居住证明文件——
居住证。
针对上述所需材料,具体的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携带个人
居民户口簿前往其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办理;
2)经过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严格审核确认无误之后,将对申请人进行人像信息采集;
3)填写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在确认所有资料准确无误后,公安机关将为申请人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相应的证件制作费用;
6)最终,公安机关将向申请人发放新制作完成的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
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