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信用卡逾期被诉的相关问题,以下为你提供详细解答:
首先,若
逾期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那么便有可能受到银行的
诉讼威胁。
然而,当所欠款项数额较小或是因未缴纳年费等情况产生欠款时,银行往往并不采取法律行动,而是通过催促使其尽快偿还。
其次,在银行对持卡人进行欠款
催收过程中,若经过三次催收仍未能得到有效回应,银行将会向持卡人发送律师函。
若在收到律师函之后依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那么银行将有可能采取法律手段,对其提
起诉讼。
再者,若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或者银行已对持卡人进行两次以上的催收但仍未得到有效回应,银行将有权冻结该
信用卡账户,并将持卡人列入禁止进入的客户群体(即“黑名单”)之中。
此外,银行还有权以
信用卡欺诈以及恶意透支为由,
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在法院判决后,持卡人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且所欠款项总额超过10,000元人民币,那么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196条
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
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