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房产继承手续须遵循特定的程序,包括对房屋进行评估、申办
继承公证、向相关部门提出
产权登记申请等多个环节。
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1.房屋评估:
首先,专业的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屋所在地理位置、朝向、楼层高度及建设年代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且精确的价值分析和价值评估。
2.继承公证:
申请人需要亲自前往房屋所在地的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业务,领取由公证处颁发的
继承公证书。
在此过程中,必须提供
房屋所有权人的
死亡证明文件、由合法机关开具的合法
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所有权人所立下的
遗嘱(如有遗嘱存在),同时也需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选择
放弃继承权,则必须出具
书面形式的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申请人还需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在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
递交所有上述资料后,工作人员将会予以接收并
立案受理,随后发放回执。
待所有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便可发放已变更权属人的
房产证明。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
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