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刑期限内的最大可能
减刑额度为一年,然而实际减刑程度需参考服刑人员在狱中的行为表现。
对减刑程度而言,必须至少不低于原判决确定的刑期的二分之一。
而在减刑额度范围上,也有规定约束,即减刑的幅度不得大于总刑期的一半。
此外,犯人在服刑期间将按照分数制度进行评估,每月评估一次,所有得分均会予以公布。
分数对应的奖励与贡献将通过奖励与贡献的多少及犯人在服刑期间的优良表现来请求减刑。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定罪并判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若能认真遵守监规,认真学习改造,确实改变了原来的犯罪心理和恶习,并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意愿者;
或者在服刑过程中表现优异,具有
立功表现者,可申请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
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