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期间收集
争取抚养权相关
证据资料的事项,具体可以参考以下几点建议:
1、首先需要关注双方的工作情况以及每月的
工资收入水平,较高的薪资待遇往往意味着能够为子女提供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与生活条件。
同时还需考虑到工作特性,如若工作时间不稳定,可能会拥有更多的时间来照料孩子,这也将成为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之一。
2、其次,需要关注双方的文化程度,通常来说,文化素养较高的一方在子女的教育培养上更具优势。
3、再次,需要关注双方在照顾陪伴孩子方面所投入的时间精力,投入时间较多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将占据更大的优势。
4、此外,还需考虑到离婚后子女生活环境的变化,如果判决结果倾向于某一方,那么该方所能提供给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性越高,其获得
抚养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因为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对于子女的身心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5、最后,需要关注直接
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父母的言行举止将会直接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