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签名同意便不得实行强制性
拆迁。
(1)若未进行签署且在此期间启动了相关的法律程序,那么抱歉,您的房屋将无法面临强制性拆迁,因为这无疑是违反了法定程序的
非法行为。
(2)然而,若仅为不签署同意书,并且在规定期限内并未提出任何法律
诉讼或采取其他维权措施,却依旧坚持拒绝迁离的。
这时,政府部门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向人
民法院提出强制性执行申请,以完成对房屋的合法拆除工作。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