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施以
死刑缓期执行的
犯罪分子来说,身陷囹圄的时间最短也需要达到十五个年头。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死刑缓期执行的过程中,倘若罪犯没有蓄意犯罪,并取得了
重大立功表现,那么在服满两年刑期之后,便可将
执行期限减至二十五年的
有期徒刑。
然而,即使从
死缓减为了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后,依然有机会获得
减刑,但是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
刑罚原本长度的二分之一,该数值不包括在死
缓期间所度过的两年时光在内。
《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
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
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后
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