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
家庭暴力因素的
离婚案件,其
财产分割通常在双方
当事人自行协商之后进行处理。
若未能通过协商解决
财产分配事宜,则由人
民法院依据具体案情以及保护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等法律原则作出裁判。
此处所指之“财产”并不包含夫妻任意一方的
个人财产。
如有另行约定的情形,则依约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