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了为期一年的
租赁合同时,若中途选择不再承租,通常情况下,所交付的押金将不予退还。
根据相关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通常设定为一年,租户若在租赁期间选择提前终止
租赁协议,则被视为
违反合同约定,必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而业主有权依据
合同条款决定是否退还押金。
在租户与业主就提前结束租赁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且无需支付
违约金,或另需额外支付违约金的前提下,押金也应如数退还给租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
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