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
赔偿问题是依据责任来划分和支付的。
交通事故的
责任认定乃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在现场进行深入调查并形成报告后所出具的。
而对于负有责任的一方,其保险公司应在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如果
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
受害人或受损方的损失,则剩余部分将依照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所谓“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由于过失或意外原因导致
人员伤亡或
财产损失的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