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之下,雇主有权以过失性终止劳资关系方式解雇员工:
当员工受到法律严厉制裁,包括但不限于
刑事犯罪规责;
当员工严重违犯了公司的核心制度规范;
以及其它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况。
而在员工存在如下任一行为时,雇主可以提前通知或支付替
代通知金的方式将其辞退,无需承担任何过失性责任:
员工无法胜任当前职位,经过培训和岗位调整仍然难以改善者;
或者员工因病或
工伤而导致不能继续从事原有工作或新安排的工作;
以及其他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