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劳动者在尚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于
试用期内遭遇解雇,且用人单位实际雇佣期限超出一个月以上者,该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最高至不超过十一个月之范围的
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如遭遇非因个人过失而导致的解雇,则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而对于用人单位采取非法手段实施的辞退行为,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
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