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当男方发生不忠行为时,女方主张索要
赔偿的诉求可能并不能得到法律的充分支持。
假设女方并不具备男方与他者存在
非法同居或
重婚的确凿
证据,仅仅依据男方的不忠行为来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这样的情况往往难以获得应有的补偿。
然而,若女方能够提供男方与他者非法同居或重婚的确切证据,同时自身并无任何过失,那么她便有权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向
男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