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的网络
金融犯罪乃是指:
发端于网络金融活动进程之中且违反金融管理
法规及有损金融管理秩序的,依法应当受到
刑事惩罚的各种行为表现。
例如,通过网络渠道实施的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行、
集资诈骗罪名、
票据诈骗罪名以及
信用证诈骗罪行等皆属于网络金融犯罪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