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因
信用卡透支而产生
拖欠款项的情况,则此种行为应被视为
民法范畴内的
纠纷案件。
然而,其需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单纯的无法按时偿还透支
债务并不足以构成
刑事犯罪。
然而,在存在恶意透支或
伪造信用卡等特定情况下,若
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标准(分别为五千元及一万元),此时便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并面临坐牢的
处罚风险。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