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借贷关系中的
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时,
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通过协商、调解或者
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
同时,债权人亦有权向法院提交
支付令申请,以加快
追讨欠款进程。
然而,在进行此类操作时需特别留意
诉讼时效,否则将可能因过时而无法获得法律保障。
在此,我们详细介绍如下:
首先,债权人如欲向
债务方追索借款及相应利息、报酬、履行费用等款项,且未与该债务方发生其他债务争议,那么便具备了
申请支付令的初步资格。
其次,
支付令提交至债务人处时必须能够顺利送达,以便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若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清偿债务,或者未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债权人亦可选择直接向法院提
起诉讼,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此期限,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债权人的债权将失去法律保护。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