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所
承包的土地遭遇了征收事宜,那么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
赔偿。
赔偿的内容包括所占用
承包土地的补偿费用(具体金额为被征收前三年内该土地的平均年产值乘以6到10倍);
安置相关农业人口所需的
安置补助费用以及所占用承包土地附带的辅助设施及配套房屋的补偿费用。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征用农用地的情况,其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标准将由各省级行政单位通过制定和公布相应区域的综合地价方式来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