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权债务关系中,
借款人自然是首要的追索对象。
然而,若存在
担保人的情况,
债权人亦有权选择对担保人进行法律
诉讼。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下列两种状况出现时,担保人将无需承担民商事责任:
(一)主合同的
当事人双方私自勾结,通过欺骗手段诱使担保人做出
保证行为的情形;
(二)主合同的债权人采用
欺诈、
胁迫等不当手段,致使担保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情况。
《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
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