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违约金条款的
适用范围,在
劳动法框架内,仅存在以下两项主要情形允许企业与员工达成明确约定:
首先,在双方签订的正式
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针对特定专业技能的特殊培训,且同时设立了相应的服务期限。
若员工未能严格遵守服务期约定,则应依照契约
定金内容,向雇佣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其次,规定员工对于企业商业机密以及与其关联的
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密事宜负有责任,且须承担起保护该保密信息的义务。
如若员工违背此类
竞业限制承诺,同样应当遵循条款设立之初的约定,向雇用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
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
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