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自愿送出虚拟礼物是否能够获得退还,这需要我们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若涉事未成年人属于无
民事行为能力者,那么他们所
赠予的虚拟礼物,
监护人有权申请平台予以退还;
其次,若该未成年人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可以与相关直播平台就礼物退还事宜进行妥善协商。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规定,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得到其
法定代理人的
代理或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方可生效;
然而,对于那些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此外,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前者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前提,后者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必要条件。
尽管所有自然人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人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认知能力会受到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自然人的认知能力差异,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类型。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