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信用卡在出现透支情况后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这将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银行有权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要求持卡人支付本金及相应的
逾期利息、
滞纳金与超限费等款项;
倘若银行已就该事项向法院提
起诉讼并最终获得
胜诉,那么持卡人还需承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
除此之外,若持卡人存在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
定金额且
逾期未予还款的情形,则可能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届时持卡人还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逾期金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
催收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即有可能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无疑会对持卡人未来
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产生负面影响。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