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者因施行
欺诈、
胁迫或者其他由他方承担责任的行为导致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并非意味着他们将失去获取劳动收益的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所应获得的
劳动报酬,也就是称之为劳动者的应有
工资额,其中包括
基本工资、业绩奖金和
加班薪酬等多种组成部分。
同时,员工已经向用人单位缴付过的
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没有任何权利要求予以退还。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