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
盗窃行为被发现之后,
当事人能够采取积极的措施主动向警方
报案投案自首,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避免
刑事审判。
参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当
盗窃金额达到特定的数量标准时才会被认定为构成盗窃罪,具体而言,该数量标准是指盗窃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或以上。
因此,在本案中,尽管当事人进行了八百元的盗窃行为,但是由于其
涉案金额尚未达到法定的
犯罪标准,所以并不构成犯罪。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逃脱法律责任,他们仍然需要接受相应的
行政处罚,即由公安机关给予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
拘留,同时还可附加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