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刑事再审案件的归属
管辖权,我们应当遵循如下规定:
即决定哪个法院启动
再审程序的同时,也需要由该法院作为主管法院进行审理。
通常情况下,这包括原
一审法院、
二审法院或它们的上级检察机关。
此外,最高人
民法院对所有已生效的判决及裁决,一旦发现存在明显错误,有权直接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
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
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
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