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该项
发明专利系于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取得,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则应依据相关
法规判定其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几种类型的财产均可被认定为
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
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收入;
夫妻双方在生产、经营及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
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
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未明确指定仅归某一方所有者;
以及其他应当归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