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
集体土地征收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发布拟
征地通告,以征询村民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相应的
听证会;
其次,进行全面的地籍调查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登记确认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拟定出“一书四方案”;
接下来,发布
土地征收公告,对征地补偿进行详细登记,同时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最后,根据广大群众的反馈意见,对相关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与完善,确保资金到位后,正式启动土地征收程序。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
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