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
劳动者合规合法地应享有
离职补偿金待遇,然而在就业岗位上累计任职时间未达到整年、然而已经超过六个月的情况下,这部分雇员将按照一年来算,也就是说,该用人单位需向他们支付一个月的全额
工资作为补偿;
至于在六个月以内就离开单位的雇员,则他们可获得半个月的薪水补偿。
这里所指的“
月工资”,就是指该雇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
合同到期或解除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而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其上限则为员工每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