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信用卡违约行为中,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类严重的负面影响:
首先,承担高昂的罚息;
其次,引发法律纷争;
再者,在全国范围内的
征信体系中留下
不良记录。
1.对于罚息方面,信用卡违约行为所涉及的往往是循环利息以及
滞纳金这两种费用。
循环信用实际上是一种以每日计息的小额、无
担保贷款形式存在,若在最终还款日期未能全额偿还
欠款,那么在下一期的对账单上便会出现循环信用利息,并且需要自消费入账之日起开始
计算利息。
2.在法律层面,许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会将
信用卡还款催收业务外包给一些所谓的“
讨债公司”,然而这些公司的质量参差不齐,催收手段也相对较为激烈,给客户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3.更为严重的是,违约客户甚至可能面临法律上的
纠纷。
根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恶意
透支信用卡金额超过五千元的情况,银行经过三个月的催收仍未归还的,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因为
涉嫌诈骗罪而被追究
刑事责任。
对于违约客户而言,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不仅会对自身声誉造成损害,而且还需支付额外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清偿全部欠款,以及承担
诉讼费用,无疑是雪上加霜。
4.最后,违约行为还可能导致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
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全国性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只要曾经在银行办理过信用卡或贷款业务,就会自动在该系统中生成一份专属的“信用报告”。
这份报告中的“污点”不容忽视,它将会对申请各类贷款、购买保险、求职、海外留学等活动产生深远影响。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