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恶意逃避
债务,
担保人应当如何处理
当借款方有意逃避偿还债务,且一旦债务已达到无法承受之重时,作为担保人需谨慎审查自身是否存在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的特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首先是主
合同当事人双方互相勾结,欺骗担保人为其提供
担保服务;
其次是主合同债权方利用
欺诈、威胁等不当手段,使得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了担保。
除此之外,通常情况下,若
担保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担保人将享有部分免责权利。
《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
保证的保
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仲裁,并就
债务人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
债权人承担
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