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信用卡透支之后,
逾期且未履行还款义务属于一种
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此时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立即偿还透支金额以及相应的
违约金、
滞纳金、超额罚款等额外费用;
若银行对此提出
法律诉讼并且最终取得胜利的话,那么持卡人必须承担所有的
诉讼费用。
除此之外,倘若持卡人故意以
非法占有的目的进行大额透支,待透支款项逾期未予清偿时,其行为已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将面临更为严重的
刑事处罚。
(当逾期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经过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的情况下,便可能被认定为涉嫌
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无疑会对持卡人未来
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产生负面影响。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