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雇主而言,他们负有构建并不断改进其劳动规定及章程的重要责任。
特别是在那些直接关乎劳工自身固有权益的规定或主要事宜上,
劳动者应时刻警惕雇主是否严格遵循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此类重要规定必须经过劳动者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的详细研讨;
其次,对所提出的方案和建议进行深入评估和丰富完善;
最后,通过与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展开平等、开放的协商,最终达成共识并制定相关条文。
《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有义务建立并完善劳动规章制度,针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劳动者应当密切关注用人单位是否履行了以下几方面义务:
(1)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2)提出方案和意见;
(3)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4)事实过程中有异议的事项,应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5)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