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工人在下班时间登陆出现伤亡情况并且被证实为工亡,那么
工伤保险基金将有责任对其亲属支付相关死亡
赔偿款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首先,
丧葬费用,其具体金额将依据该统筹区域内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薪资水平计算得出,共计六个月的额度。
其次,一次性的工亡补偿款的具体数额,是参照我国上一年度全国范围内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倍的标准来确定的。
最后,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的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
因工死亡,其
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