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罪犯实施
违法犯罪活动所获取的所有资产,均应依法追回或责令归还;
同时,对被害方合法拥有的财产,也必须及时给予相应的补偿和
赔偿。
在涉及到
盗窃罪的情况下,
司法机关需要责令归还盗窃期间所获取的非法收益及由此给受害者带来的损失。
若盗窃行为致使
受害人蒙受了实质性的
经济损失,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当
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
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时,他们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享有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盗窃罪的受害者可以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所要求的
民事赔偿仅限于实际的物质损失,这里的物质损失既包括因
人身伤害而产生的物质损失,也不包含精神上的损失。
2.对于犯有本罪的罪犯,如果其
犯罪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判
处罚金。
3.如果罪犯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那么他将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还会被课以
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所谓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
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4.如果罪犯在实施盗窃行为时,涉及到了盗窃金融机构且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了珍贵文物且
情节严重的情况之一,那么他将面临无期徒刑甚至
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会被没收全部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盗窃罪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赔偿以物质损失为限,此处的物质损失包括因人身伤害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包括
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