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本人所育之子,依据相关法律,并无
抚养之责,但此种情形须基于该子已与自身建立起
扶养及教育之长久关系。
例如,以继子女与其父母为例,若在法律层面上,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已经形成了扶养、教育之紧密联系,则继父母便需承担起对该
未成年人的抚养责任。
这是由于,继父母与接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遵循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然而,若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未曾建立扶养关系,则继父母无需承担抚养继子女的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
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