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请求废除合同时,必须先满足合同具备
可撤销性的先决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合同可被撤销的原因为以下五个方面:
1)存在严重的理解错误;
2)显而易见的不平等条约;
3)欺骗行为;
4)威胁行为;
5)利用他人的危险处境。
此外,该法典还明确指出,如果一方以欺骗或威胁为手段签订了合同,但仅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时,这并不构成
合同无效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