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完全有权利向公安机关
报案,因为这很可能涉及到
信用卡诈骗罪行的范畴。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在主观上具有
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违反有关
信用卡管理规定,运用各种手段实施诈骗活动,以此获得大量财物的
犯罪行为。
这里所说的“利用信用卡”,通常是指采用
伪造、废弃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甚至恶意透支等方式来进行诈骗活动。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