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与
死缓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首先是其定义方面,死刑通常被称之为极刑、处决或生命刑等多个名称。
它是世界范围内历史最为悠久的
刑罚制度之一,代表着施刑者根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直接终止一名罪犯的生命历程。
相比之下,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则是针对那些理应被
判处死刑,然而却并非必须立即执行的
犯罪分子,在对他们进行死刑判决的同时,宣布给予两年的
缓期执行,并将其送往劳改场所接受劳动改造,以便观察其后续表现。
《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
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
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