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驾照不幸丢失,解决此问题的最佳方式为:
请求进行补办。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当
机动车驾驶员发现其驾驶证不慎遗失时,应向机动车驾驶证最初颁发部门或并非最初颁发部门但位于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之外的车辆管理所,提交填写完整的书面申请以提出补发申请。
在进行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机动车驾驶员本人的
身份证明以及关于
驾驶证遗失的详细书面声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
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