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能及时履行偿付义务,某些人需在监狱度过部分时光,而出狱之后,他们仍然必须继续偿清相关的
债务。
在此期间,坐牢承担的是
刑事责任,而偿还债务则属于
民事责任范畴。
两者并非相互关联,而是独立存在的两个法律概念。
尽管服刑的
责任人已经接受了
刑事制裁,但其无法因此而逃避民事责任的承担。
当他们走出监狱大门时,只要具备偿还能力,就应当继续偿还所欠下的债务。
如果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仍然没有完成还款任务,并且
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相应的
违约责任,例如
滞纳金等,那么最终的
债务人可能需要承担除了本金和利息之外的额外
违约金。
如果
债权人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过判决后,债务人依然拒绝还款,那么他/她的个人信誉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之中。
这将会给债务人未来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包括
申请贷款、出行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单纯的民间借贷通常并不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但是如果债务人采取了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手段,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了
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从而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