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独身人士离世后,其所遗留之债项需由其遗产进行承担和清偿。
倘若
债务人确实存在合法
继承人,并且继承人已经
继承并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那么此等继承人将被要求对其父辈留下的
债务进行完全的偿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仅能以已继承的遗产之实际价值为上限,对债务进行清偿。
在遗产价值超出承担的债务范围时,继承人拥有选择性的权利,即他们可以选择无需对超出部分继续偿还。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